天啊! 這位40歲的媽媽還吃的真開ㄚ!!! 可見...年齡真的不是問題!! 重點是夠不夠"大膽"、夠不夠"騷" >< 噗噗...,唉...這簡直是比莉莉和小鄭的事件還更瞎ㄚ...

[2008.11.26]

一名40歲的女性在26日,因涉及與3名未成年男孩持續發生性關係,在猶他州被警方逮捕。根據警方表示,在這之前就不斷收到密報消息,指出一名中年婦女不斷的寄發自己的裸照給一名年僅18歲的年輕男孩,而警方才開始針對這項傳言展開調查。  而在緝捕到案這名40歲的婦女,在警方偵訊後,才發現...原來這名婦女在過去的一年間,總共與3名年輕男孩有斷斷續續的性關係,而這3名男孩分別是15歲、17歲和18歲。 而這名婦女也坦承,她是透過自己的女兒還有鄰居而認識這些男孩子的。。。

不過,這名婦女目前已經被保釋出獄,也沒有被判以任何刑罰。警方一直事著想要找到更多的受害者作證來判這名婦女實質罪名,但...由於可疑的男性受害者不願出面作證或控告,因此,案件目前沒有任何進展...。 根據警方說法,這些男性們不認為有出庭作證的需要,因為他們不全然是"受害者",但警方認為這與加害者的性別並無太大關係,因為案件本身就是違法行為...

(40歲婦女照片)

(http://www.standard.net/)

 

我只能說,這又是一樁搞不清這些人在想什麼的案件,不過,姑且不論這事件本身的合法性。單純就男女關係來說,這名似乎有性饑渴、少男情節、帶點心理不正常的40歲婦女,主動出擊對年輕男性們下手在道德及法律上雖然都說不過去...,但,這些在法律上被稱為"受害者"ㄉ男性們,似乎也不是那麼排斥這樣的事情發生。 而且就他們斷斷續續的性關係來說,雙方面似乎都從這樣的模式中滿足某種需求,今天40歲婦女也沒有綁架或威脅這些男孩們,而這些男孩們也好像沒有任何抗拒的表現...,所以,我只能說,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能說甚麼呢?!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凱濕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