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龍法官又一樁,當時轟動一時的牙醫歌手性侵案,原文報導
台灣法官不只恐龍還是八股沙文豬!
都什麼時代了,台灣都選出史上第一位女總統... 而就在全國歡慶女性終於抬頭時,女人連最基本的人權都還無法被保障!民進黨國會過半應該優先檢討這一點吧?!
法官認定兩人當時在交往,且發生性關係(雖然原告的說法是她吃安眠藥昏睡後才被侵犯),因此就算牙醫把按摩棒強硬塞入女方的尿道,且造成幾乎危及性命的重大傷害也不算性侵,只算傷害罪?!重點是21世紀許多國家都已經認清了一個事實:不就是不!無論兩人當時的關係是情侶還是夫妻,都不代表其中一方有權利霸王硬上弓,因為那就叫做強暴、性侵!就算在發生性關係的過程中,只要其中一方覺得不舒服想停止,就要停止!這麼簡單的道理只有腦袋血管被沙文豬腦的脂肪堵住的人才想不透吧?!